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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罗马书 -4- | ||||
| 1. 那么,论到在血统(“血统”原文作“肉身”)上作我们祖先的亚伯拉罕所经验的,我们可以说什么呢? | ||||
| 2. 亚伯拉罕若是因行为称义,就有可夸的,只是不能在 神面前夸口。 | ||||
| 3. 经上怎么样说呢?”亚伯拉罕信 神,这就算为他的义。” | ||||
| 4. 作工的得工资,不算是恩典,是他应得的。 | ||||
| 5. 可是,那不作工而只信那称不敬虔的人为义的 神的,他的信就算为义了。 | ||||
| 6. 大卫也是这样说,那不靠行为而蒙 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! | ||||
| 7. “过犯得蒙赦免,罪恶得到遮盖的人,是有福的; | ||||
| 8. 主不算为有罪的,这人是有福的。” | ||||
| 9. 这样看来,那有福的人,是指受割礼的呢,还是指没有受割礼的呢?因为我们说:“亚伯拉罕的信算为他的义。” | ||||
| 10. 那么,是怎样算的呢?是在他受割礼以后呢,还是在他受割礼之前呢?不是在他受割礼以后,而是在他受了割礼以前。 | ||||
| 11. 他领受了割礼为记号,作他受割礼之前因信称义的印证,使他作所有没有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,使他们也被算为义; | ||||
| 12. 又作受割礼之人的父,就是作那些不仅受割礼,并且照着我们祖宗亚伯拉罕未受割礼时就信的那脚踪而行之人的父。 | ||||
| 13. 原来 神给亚伯拉罕和他后裔承受世界的应许,并不是因着律法,而是借着因信而来的义。 | ||||
| 14. 如果属于律法的人才能成为后嗣,信就没有作用,应许也就落空了。 | ||||
| 15. 因为律法带来刑罚,没有律法,就没有违背律法的事。 | ||||
| 16. 所以,成为后嗣是因着信,为的是要按着 神的恩典,使给所有后裔的应许坚定不移,不但临到那属于律法的人,也临到那效法亚伯拉罕而信的人。亚伯拉罕在 神面前作我们众人的父, | ||||
| 17. 如经上所记:“我已经立了你作万国的父。”他所信的,是叫死人得生命、使无变为有的 神。 | ||||
| 18. 在他没有盼望的时候,仍然怀着盼望去信,因此就成了万国的父,正如 神所说:“你的后裔将要这样众多。” | ||||
| 19. 他快到一百岁的时候,想到自己的身体好像已经死了,撒拉也不能生育,他的信心还是不软弱, | ||||
| 20. 也没有因着不信而疑惑 神的应许,反倒坚信不移,把荣耀归给 神, | ||||
| 21. 满心相信 神所应许的, 神必能成就。 | ||||
| 22. 因此,这就算为他的义。 | ||||
| 23. “算为他的义”这一句话,不是单为他写的, | ||||
| 24. 也是为我们这将来得算为义的人写的,就是为我们这信 神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人中复活的人写的。 | ||||
| 25. 耶稣为我们的过犯被交去处死,为我们的称义而复活。 | ||||
| 罗马书 -4-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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